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,根据《新乡市“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”具体实事工作方案》要求,自2025年4月以来,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县(市、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全市物业小区进行了督导检查,检查聚焦物业履约、环境卫生、物业服务信息公示、公共收益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问题,旨在规范物业市场秩序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。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存在通过拒绝为居民提供供暖服务的方式催收2026年物业费的情况;存在以业主未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由拒绝为业主充值水费,影响业主正常用水的情况;存在违法限制居民车辆正常进出小区的问题;存在装修押金退还不及时的问题;存在消防控制室未依规定配备值班人员,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,地下室消防设施无水枪水带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。
以限充的方式催交物业费;物业公司卫生打扫不干净;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;个别楼层存在消防设施缺失;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。
生活泵房、消防泵房无管理制度牌、无巡检表;配电房绝缘鞋、手套未年检,未见绝缘工具,无管理制度牌、巡检表;地下室消防箱损坏,有杂物,灰尘大;部分灭火器瓶体过期;电动车充电处无灭火器,无价格公示牌;绿化带黄土裸漏,杂草丛生;垃圾箱无盖;楼道内有杂物,有电动车停放。
物业办公室杂物乱堆放未清理;地下室杂物乱堆放未清理;消防泵房未养护、漏水、制度未上墙;水泵房污水泵损坏。
小区大门门禁系统一直未能启用;小区水压低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;业主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;以拖欠物业费限制业主收房;存在小区基坑未做好安全性防护。
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双岗问题;架空层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;无生活用水水质检测报告问题;健康证未进行张贴问题;单元门口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。
存在对小区商铺以锁门的方式催收物业费的情况;存在商铺门前卫生打扫不及时的情况;存在楼道有杂物堆放的问题;存在飞线充电的问题。
小区未验收不符合交房条件,预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;物业企业不允许业主电瓶车进小区;电瓶车充电设施不完善;未设置外墙保温“一楼一牌”标识牌。
公共区域日常保洁频次低、垃圾清运不及时;绿化养护缺失,杂草丛生、苗木枯死;共用部位、设施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流于形式,故障报修处理迟缓。
无各类劝阻记录、飞线充电、上岗证未上墙、草坪维护不到位、黄土、垃圾桶未盖盖等。
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;小区内电瓶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,存在飞线充电现象;楼道灭火器缺失,安全意识较为薄弱。
消防柜内消防器材缺失;门厅内存放电动车;楼道内存放杂物;部分灭火器过期;存在飞线充电现象。
物业管理不规范,绿化养护不到位;楼道内小广告,未及时清洗整理;非机动车乱停乱放,未及时劝阻清理现象。
物业服务中存在专业知识面不强;物业管理中安全防范意识薄弱;电瓶车飞线充电安全风险隐患突出;垃圾桶未规范加盖;投诉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且处置拖沓。
现对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进行全市通报,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这次的教训,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规范履约,提升服务质量。各县(市、区)物业管理行政主任部门要紧盯问题线索,督促企业整改到位。下一步,我局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工作,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,切实提升整治工作成效,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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